傅柯將此篇中將自由與政府的權力界線實質面進行交叉分析,並著重於經濟與實踐的兩個面向。
18世紀中誕生的新的治理型態,就經濟層面,因為重視自由,因此對市場的開放程度較廣,相信政府不應該過度干涉,被稱為節儉型的治理,認為內部強化與外部擴張會帶來負面的影響,且使重商主義從本來保護主義的零和賽局,變成均富的概念,像是歐洲的一體性富裕化,強調互惠性的富裕化,區域性的組織因而興起,如歐洲聯盟。同時也衍生出國際均衡與和平的概念,畢竟歷史中顯示戰爭以及帝國主義會對國家造成傷害。
因此市場也變成一種自然的狀態,會自行進行調節,雖然被稱為公正的價格,卻是依照供需雙方來制定,因此本身並不涵蓋公正的意涵,決定性因子為產品的價值;使政治不再只專注於治理是否公正,因為市場的優位化,賦予真理重新的定義,讓政治經濟學逐漸成為發展重點。認為權力界線,如公權力的干涉範圍,是所謂政治治理的實踐,因為受到限制,使其所對應的對象公法,備受討論,因為早期制度中,司法制度所對應的王權政治,因此公法的重心問題是什麼?構成因素和界限在哪裡?以合法性為基礎的各種衍生領域都成為問題。
因為自由受到重視,因此國家應賦予人民自由,也就是所謂的生產自由,然而基於市場的優位化,常常已利益關係去衡量各種標準,如治理實踐的可行性,個人與集體的關係等,各個層面似乎都是有兩個對象需要取得平衡的,但自由的環境下是否真的能取得平衡,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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