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傅柯所謂的安全機制,就我的理解是指在犯罪的刑罰運用或預防發展等方面的事務,會被許多社會問題所支配,例如在危機或是饑荒等時刻的犯罪率是否會因為懲罰而改變,亦即在一件犯罪事實發生後,要看的不僅是如何讓犯罪者得到懲罰或教化,還要發現是否犯罪的發生是因為安全機制的不完備。這讓我想起今年三月在內湖發生的女童割喉案,案情就不再贅述,當時女童媽媽忍痛所說:如此的隨機殺人事件,嫌犯早就已經失去理性,並不是靠立法或處置就可防堵類似問題再度發生,而是要從家庭、從教育努力去改變。」我想我們都很清楚造成犯罪的原因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個人問題,其發展和社會問題、社會階層與經濟影響都有影響。但是在這樣自顧不暇的環境下,要如何去建構一個安全機制?
  2. 當時總統蔡英文這樣說: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的責任,就是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接受公平的教育,擁有穩定的工作,過著正常的生活。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並且,在反毒,兒少安全,警力,心理健康和精神醫療這些面向上加倍努力。
  3. 我們若用安全機制來探討犯罪,可以發現一個個體的犯罪行為或許是集體的「社會責任」。假設今天社會上各個不同的個體,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溫飽,而且每一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都沒有受到極端的壓迫或欺辱像是家暴或校園霸凌等;在這樣的社會裡,還會有為數不少的人想要選擇用犯罪的方式來滿足其所欲嗎?
  4. 如同書內所說:「主權者將必須在物質要素意義上的自然介入人類的本性意義上的自然交接點上行使權力,在此接點上,環境成為決定性的自然因素。這就是主權者必須干預的地方,而如果他想改變人類的話,必須通過作用於環境來實現,而這也是一項用來處理環境的政治技術的出現。」所以,若想真正健全社會安全機制,或許只有政府在妥善行使權力後,從教育、經濟安全、及心理健康等層面根本強化,才可能徹底防杜犯罪的滋生,也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態度,使安全機制得以健全的必要條件。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此篇文本中,福柯著重於探討生命權力與生命政治,並提出三種治理機制:法律機制、規訓機制和安全機制。安全機制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的安全而施加的控制技術,它在當代的表現更為顯著。福柯認為必須從一套機制和程序的角度來看待權力的理論,權力並不是「自行產生」或「自行存在」,它們並不建立在自身之上。要維持安全,法律機制首先立定法律規範人的行為,規訓機制利用監視和糾正控制罪犯,安全機器非上述機制的典型形式,而權力就被計算於三個機制中。
  2. 福柯在文本中提出許多例子,其中以罪犯的例子最讓我印象深刻。當法律機制制定出法律條文時,這樣的權力行使就將人的行為劃分為二,允許與禁止都被明確主張。我認同福柯所說三個機制不一定會循序作用,其中也可能發生相互矛盾的情形。當罪犯因為法律而被執行死刑時,就會與規範機制形成矛盾,罪犯被處以死刑那如何發揮糾正與再教育呢?而也不會出現後續的安全機制。
  3. 試想,在我們生活的領土中,主權在領土確定了首都構成了政府,政府以規訓建構了空間,以安全機制規劃了空間中的環境,所有一切都是機制與程序,所有一切都經過規劃與界定,那我們為何還要探討、爭取自由?真正自由的人應該就是我們認為偏差的人吧?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政二B 胡詠恩 04114282)




  1. 此篇文章中,傅柯將國家的發展分成兩個部分進行討論,一個是安全,另一個則是空間的關係,並將兩者連結進行融合
  2. 定義安定的條件,以社會的安定是穩定經濟的必要發展的項目,並從歷史的演進,分析為鞏固社會安全,而產生出規訓監獄和司法系統等制度,且此觀念從早期中古世紀就已存在主要目的是為了嚇阻,並不是為了懲戒,因為較重的刑罰,會直接奪取人的生命,因此並不能發揮糾正的功能,亦表示規訓不可在此人身上發揮其效益;且國家的司法系統的制度也衍生其他的管理機制,如管理立法制度和醫學行為等環環相扣。
  3. 空間的關係衍生至整體的環境,隨著歷史的腳步,城邦的發展到國家的誕生,以致領土成為需要重視的環節,因為是政治權力得以運作的範圍,且需要重視的領土是有人民的,因此人口成為要點,因為要有人在可使制度得以運作,無人民的領土,近乎等同有無此領土的主權,變得無關緊要;並從梅特的文本切入鄉村與城市需要分割的必要性,因為17世紀社會是有階級制度,和首都出現的合理性,為了使政治權力可以運作,有必要條件如道德化的榜樣經濟貿易的集散地與學術的生產地等,因此位於國家中心的首都,似乎就能涵蓋全部的領土,發揮其最大功效,因此建構起如軍營的模式,城市中央一定是重要的大街,為貿易的集散地,商業可在此蓬勃發展,並可從人民的居住位置,辨別其社會地位與財富等,但是愈密集的貿易活動,代表著人口的密度可能越高,同時,複雜程度可能愈高
  4. 由於城市的規劃是國家所規劃,如何確保城市流通,使經濟貿易等其他功能得以發展,也同時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如社會安全和疾病,一般的發展兩者會呈現正相關,但國家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其風險降到最小化,因此安全問題成為才會誕生,成為權力必須干涉的必要性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安全機制,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的安全而施加的技術—它在當代表現的越來越顯著。
  2. 對於安全,社會不斷建構更完善的機制,第一階段:使用禁令式的刑法,告訴人民不能做什麼,這樣的指令非常清楚,但只能做到事後處罰還有初步的預防犯罪;第二個階段則加入了,對罪犯的監視、審查和控制,並給與一套教養技術對其進行改造;第三個階段,則是將整套安全機制和社會所衍生問題相互結合評估,而權力也會在這個階段做分析並作資源分配。
  3. 安全就是一種使法律和規訓的老式轉子運轉的方式,但必須被社會機制所控制,而因為社會所能動用的資源非常有限,而維持安全必須要設置許多系統,相互配合,因此必須付出相對的成本,決定要發展哪種方面的安全機制則由權力從中支配。
  4. 福柯又從空間及環境兩者來探討如何落實安全機制,從空間的角度,討論首都治理:一個國家必須有首度嗎?首度應該要具備審美和象徵的關係、要有道德教化的功能、樹立良好道德的榜樣、布道演講者一定是最好的、應該要是學院薈萃之地。再討論空間安排:首度必須要置於領土的何處?而不同階級不同社會的人和首度間的相對距離應該如何調整,才能使整個國家更加穩定,而其中我們還必須要考慮到流通性的問題。
  5. 環境則是作用在空間之中,一定距離間實體的相互作用,它是作用的中介,作用在期間"流通"的要素,而且這要素是自然的,包含地理、氣候、自然存在和道德存在的人類之前永久結合和交錯,而統治者必須要在環境的支配之下行使權力。
  6. 在現代,因為網路社會更加蓬勃的發展,但我認為,社會在這方面建構的安全機制並沒有達到足夠完善的境界,使得網路安全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但這個問題是非常難以解決的,相對於過去,網路的空間是虛擬的存在,我們很難去控制其空間的安排,再來其環境也相當的複雜,在其中流通的環境要件都不是人類長期研究的"自然"對象,不再是我們熟悉的問題,處理起來當然更加棘手,加上因為人和人之間的互動不再是實體可見,讓本來更難以預測的人性,以更多變的形式在虛擬空間湧現出來,因此處理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但它也是必須要被不斷討論、修正的。
  7. 再來我想要探討對於建構安全機制所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和統治者對於資源間安排的問題,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一些安全機制的建構已經大略的完成了,但機制因為必須要是持續和環境配合,因此必須要不斷的對它更新,而社會不斷的複雜化則會衍生出越來越多新的問題甚至問題是越來越複雜,對此,成本的付出越趨近龐雜,統治者的選擇,應就如何安排資源達成國家最大安全化為目的,而設定目標,但這個"如何設計"制度的過程,是非常難以執行的,而且也必須時刻的回到社會和人民的身上,持續的關注,公民也必須要對上回饋才能相輔相成,因此批判也是不能被停止的全民運動。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社會中密集而又無法脫離的權力關係網,建立起了權力機制。談到權力機制的運行則會有控制技術的衍生。在面對某種類型的社會問題時,福柯舉出了三種不同的模型,其擁有三種形式,第一是對於允許及禁止的進行二分後,將禁止的行為與懲戒結合後,形成法規的法律機制。第二是更多著重於監視、診斷及改造的規訓機制。第三是導向將其控制在一個社會可接受且其能合適地運作之模型之中的安全機制。三者之間並不會排斥,在實際的社會運作情況中,三者可能結合分工,甚至變得日益龐大,成為社會環境之形塑要角。
  2. 政府如何建構一個安全機制乃至作用於社會環境的這個課題,即是一種政治技術。而這樣的技術於國家的治理者而言,是非常關鍵性的學問,治理之理想目標應是社會最適合的運行模式,也可以說是深遠影響了身處於此環境中的我們。治理者的工作包羅萬象而複雜多變,例如:他既要制定法律,也要讓環境中的經濟、政治及文化等順利推展,使其能被人們所遵從,更要樹立起典範,讓人民願意信服而受其支配。
  3. 以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所身處的安全機制與環境,都可能是經過一連串理性而精密規劃後的產物,因此,福柯所說的「對於自由的渴望」乃應運而生,其中所展現的不屈從與批判,即是透過自我之技術,進而對此環境進行反思與檢討。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我覺得安全機制是一種試圖導正行為缺失的一種方式,努力在維持社會繼續運轉的前提下、努力不讓行為缺失的人毀掉這個人口構成的群體,保持平衡的關鍵是不超過可接受的範圍。而規訓就是一個法律表意的象徵,完全屬於安全機制的尺度。各種法規的產生都是因為安全機制的擴大。我們必須訴諸一整套規訓系列,他們在安全機制之下擴散,並使安全機制得以運行。
  2. 空間問題:主權在領土的界線內行使,規訓在個體的身上施行,安全則對整個人口實行。主權跟規訓及安全都是因為多樣性(若皆相同也就沒什麼是否安全的必要了)的存在而有的東西。多樣性就是一種動態的意象,使得規劃首都(城市)顯得重要。
  3. 主權為領土確定首都,提出了政府所在這問題;規訓建構起一個空間,提出要素的等級和功能分配;安全則試圖規劃一個環境,根據事件、系列事件或可能要素,在一個多價的和可變的框架中調節。但環境是人造的因果要素。天然環境曾是不變的,但因為主權的涉入環境改變、理所人口的生存周遭改變,環境是可變且也是易動的。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在18世紀的健康政治與此篇文章之中所提到的生命政治概念,我認為是一種對國家功能的批判。主流想法中的國家功能不外乎是保護人民生存、工作、財產等等所謂的「基本權利」,為人民服務。不過從犯罪防治和健康政治的例子來看,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前者在安全機制——佐以法律與規訓——之下,最重要的是成本考量,也就是如何在防治犯罪的成本與收益之間取得平衡,這表示國家作為一個主體是理性的,保護人民並非其首要的價值,重點在於自身的存續。後者的批判則更為明顯,為了自身存續與總體經濟的發展——或者更完整的說,加強總體的有形國力——衛生觀念不斷被宣導,甚至保健專家也進入了權力核心,在此人民很明顯只是國家的工具。
  2. 所以究竟國家存在的目的是什麼?若從人作為一獨立自主的個體來看,人權、自由、平等,這些在自然狀態下受到威脅的價值,在國家的主權之下,又被司法機制系統化的、有條件地剝奪,並且在這種壓制之中進行主體化的過程,給人民建構出「當下的景況是符合自由、平等的」的假象。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假設人類沒有從原始獨立的狀態,向群體生活發展,直至建立國家,科技不會如此發達,人類總體上的生活也不會如此便利。我想,活在主權國家之中,就不可在個體層面中追求上述價值,因為那終將是矛盾的,另外,我認為傅柯的「對權力的不斷鬥爭之中才有自由」或許也與此相關,那意味著取得國家層次與個人層次之間對於上述價值的平衡點,否則可能走向無政府主義或是另一個極端——極權統治,兩者都毫無以上價值的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國家或許可以簡單說是人追求有限價值的一種媒介。
  3. 關於環境的概念,我認為其意義在於提供了安全機制完整的切入點的參考。若說安全機制是一種相較於規訓更貼近問題本身,更加接近後設形式的的權力策略,那麼對環境的認知就是這個權力策略得以發揚的中介。以犯罪防治為例,統計犯罪率、估量懲治手段的成本與效果是安全機制的一環,那麼環境中各種效果的因果循環——例如:隨機殺人造成社會恐慌,進而形成某些人對政府的不信任,再加上他們可能的經濟與家庭的問題,形塑反社會人格,最後再度出現隨機殺人事件——則提供了安全機制進行估量的完整環節。若說環境是一種循環過程,我認為用網狀結構形容將會更加貼切,當權力策略能深入其中每一節點,可把問題的嚴重性與國家付出的成本平衡,也同時建構了一個新的環境,出現新的問題,環境與安全機制的交互作用接著循環不斷。
  4. 傅柯提到在環境之中,個體根本上來說只是在生物學的意義上生存,這讓我懷疑,人能夠以獨立於生物學之外的意義生存嗎?或是說能否不藉由生物學就賦予人完整的意義?

安全機制 空間與環境

  1. 當鬥爭和真理之間重要的基本關係喪失效力,任何分析話語與理論為某種祈使話語所支撐,且迫於開啟全面性分析網絡時,權力非建立在自身之上或自行產生,其定義更非一般理論之闡述。健康議題,如同安全問題,關乎於整個空間與環境,無法獨立存在於社區之外,考慮問題時必須做整體的考量才能達到真正的健康。
  2. 因此,在做分析規劃時,流動性和多樣性須被參考,法律機制、規訓機制和安全機制相互關聯,各部分都有不同治理技術。其中安全機制在當代越顯重要,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安全而施加的控制和管理技術。尤其網路發達的現代社會,對於安全機制的討論我認為值得探究,因為網路世界帶給我們便利,卻衍生不必要的安全疑慮,政府應當如何取得平衡,已經不是過去那些方法所可以解決的,依照文章中的說法,關於社會中的多樣性和流動性的部分,我想將是更加劇波動和影響,空間和環境也是全球性的,複雜度必然加劇。

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關於學期報告

關於本課程學期報告,說明如下:
  1. 請以各週指定閱讀文獻的題目作為關鍵詞,自行選定五項,訂下題目(Topic)和論題(Problem),寫下摘要及篇章目錄。
  2. 該目錄必須包括前言、結論和至少三章的正文,每一章至少包含兩節正文和一節該章結語。
  3. 本報告初稿請至遲於十二月十二日中午十二時前貼文(以部落格系統時間為準),逾期逾時貼文者,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4. 十二月十三日課堂將進行初稿討論,請貼文同學務必出席,缺席者,學期成績以零分計。該週進度順延一週,取消原訂一月三日的閱讀文獻。
  5. 本報告完稿請至遲於明年一月十日上午八時前貼文(以部落格系統時間為準),缺交或逾期逾時貼文者,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若將健康政治的概念套用至當今的社會景況之中思考,我認為作為一種普世價值的自由概念的興盛——尤其是在婚姻方面想法的轉變——對於健康政治這個完整體系的存在與功能具有一定的破壞力。
  2. 雖然說普世價值的自由從某方面而言,只是國家或是掌權者用以鞏固國家體系的工具——一種主體化過程,藉由建立起人民對於自由的認知,將人民安全的納入經濟、政治體系之中。但是普世的自由,所謂在不干預他人的前提下不受他人侵擾,這種靜態的自由概念似乎已經潛移默化至社會中多數人的觀念,所以能夠討論這種不完善的概念對於當今健康政治的影響。
  3. 以婚姻為例,當不同性別認同的人們開始爭取婚姻權,以個體或是單從異性戀、同性戀等群體的的角度而言,這種婚姻的自由是直得爭取的,因為婚姻對於個人的意義基本上在於兩者關係的鞏固,包括財產權的結合、法定血緣關係的結合等等。兩人有如此結合的意願,卻以性別的框架加以限制,從作為人的存在的角度而言並不合理。不過如果從國家的立場解讀,此議題就必須進行全面的反思。作為健康政治基本構成要素的家庭,若非由男女雙方組成,是否會受到影響?從家庭原有的生育功能而言,同志家庭基本上只能藉由領養方式延續後代,但是國家的經濟考量——尤其是在台灣的少子化社會下,家庭的生育功能是極為重要的。同志家庭的合法出現,對於國家健康政治的實施應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使得此方面的政策必須有所調整。
  4. 現代家庭與婚姻價值的逐漸改變,對於個人層次而言是直得鼓勵的,這促進了人們進行思辯達到思想的進步,但是對於國家系統的衝擊也不可否認,因此不應在制度上貿然突破,必須在維持國家系統正常運作的情形下,追求個人福祉。

十八世紀的健康政治

  1. 福柯從70年代中期開始關注生命政治的問題,他認為政治和權力應將生命,尤其是與集體性人口有關的生命納入到自身考量之中。疾病分類政治學使權力的功能發生了變化,變成了預防疾病,從而保障人口安全的「治安」,也是所謂的生命權力。18世紀是某種被審慎思考過的疾病分類政治學的時代。中世紀的權力只有戰爭和和平的功能,他是通過武力、司法職能的控制保障了權力的壟斷。18世紀則出現了更新的功能為將社會作為保護、健康以及理想中的長壽的背景環境加以處置的功能,運作並非透過單一機器,而是有多重管控方式和一整套制度擔保,即為「治安」。
  2. 透過此篇文本,醫療及健康看似一種政治的操作,兩者不再是個人所要面對的問題,權力開始介入,醫療機構也出現了與個人的供需相應的市場。此時的醫療機構形成一個封閉的狀態,民眾難以入院,尋求入院者被強加許多苛刻的條件等。使權力開始意識到若無介入的看著遊民、乞丐和殘疾人士仿佛被隔離似的安置於同一機構,反而會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問題。以現今社會為例,身心障礙也是政治必須介入的問題,障礙的產生其實多為政府的不作為,而這樣權力的不介入及不瞭解,只將這樣的少數人隔離在一個全控機構中,使社會中這些少數人只能如18世紀那些無法獲得醫療資源者一樣成為社會底層,我認為此種手段無法有效維持社會「治安」。反而造成社會和政治上出現更大的問題。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何謂健康政治?健康政治的重要性為何?為何談及「18世紀」?在回答問題前,還想提問:為什麼傅柯突然提及健康政治?在現代生活中,健康可以是一個私人問題,很難想像它與政府權力之間有什麼複雜的關係,最多就是由政府所制訂的健保制度,其餘有關病歷紀錄、感冒去附近診所、做手術去專科醫院,都看似私人的事務與選擇。傅柯絕對不會不談及眾人之事,他以醫學、醫生或是健康,在歷史上角色與地位的演變,談及其與政治權力、經濟權力的相互影響。
健康政治,簡而言之,為政治和權力將生命,尤其是與集體性人口有關的生命,納入到自己的考量之中。而這個概念直到18世紀,因工業發展、城市的出現與勞動人口需求的激增,才漸漸浮現。
很難想像,西方醫學從過去到現今的演變是巨大的。過去的醫術來自巫師,巫師的地位可能是崇高的,對於疾病的處理往往是將病人聚集在某一空間,使其與健康的人區隔,僅能達到初步的管控與隔離而已;而如今掌握醫術的是醫生,其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上都有著特權的地位,而對疾病的處理不僅能達到管控、隔離與救濟,也能有效治療,使醫院真正起到醫學效果。
2. 這個轉變的過程,與政治權力、經濟管理脫不了關係。這要從健康與政治權力之間的關係說起,從經濟的面向來看,對貧困進行完全的分解是必要的,原因在於對勞動力的充分運用,盡可能的減輕貧困者對社會所造成的負擔,此時窮人的疾病在生產對勞動的需求中開始凸顯;再者,政治權力還可以達到維持秩序、致富、健康的功能,這些權力的管控制度,稱為「治安」,成為一個政治目標:穩定秩序、管控經濟與關心國民人口的健康保健。
3. 現今社會中的健康政治依然重要嗎?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尤其是福利國家大行其道的時代,比起過去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政治權力滲透了人們的日常生活,由權力掌控著大數據能更有效率,發展進步得更快,但這也意味者人們注定得依賴著權力生活,或許這也沒什麼不好。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醫務衛生何時從私領域被提升至公領域?

  • 在18世紀以前醫務衛生一直被認為是在私領域運作,但在18世紀之後,疾病被問題化了,國家開始意識到醫療的重要性,將國民健康納入政治的範疇,然後將原本散亂的醫療資源,以一個顯而易見,且統一分析的層面,把它系統化的開始執行。

醫務衛生為何被政治化了?
我認為執政者將其政治化的契機是由於國家狀態開始穩定,面對來自國際間的威脅減少了,執政者開始面向國內的問題。

  1. 醫療務衛生若是只有在私領域運行,那麼就會像是在市場上的交易一般,會產生排他性,使得窮人這個階層的社會身分被排除了。
  2. 考慮到信度及責任性問題—若是在私領域中運行,醫方只負責執行他的職業,他並不需要承受太大的後果,可能導致他的專業度不夠而使錯誤治療的情形層出不窮,而國民也會對醫療的信任度不高,再來,若是醫療過程出現糾紛,也難以歸咎責任,更不知道要用什麼方式究責。
  3. 考慮到醫務衛生有連續性的問題—一套完整的醫療可能需要由許多不同專業的結合,在私領域中難以實現這樣完整的系統性整合,若提升至公領域,則能透過權力的運作將它系統化的整合起來,提供更完善的醫務系統,使醫務衛生被更徹底的執行。

醫療務衛生政治化的目的為何?

  • 提升醫療系統的完整性,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讓國民的健康獲得更完善的保障,而國民的健康對於政治來說有何好處,為何要如此積極的改善呢?
  • 因為健康很治安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一個充滿疾病威脅的國家,人們處在不安的環境之中,很容易產生暴動及犯罪,國家要盡力的減少這些威脅的因素,那麼人民就可能獲得更安穩的生活,也只有當達到這樣安穩的狀態,國家才可能再向上的發展.

健康政治與現代應用

  1. 先就傅柯所提及的18世紀的健康政治來說,他的健康政治是把疾病視為社會全民的政治和經濟難題,也因此在18世紀時,做為一個群體的、國民人口的特徵的健康被問題化,也成為政策的總目標。而這樣的目標並非是說國民人口的某個部份特別脆弱、受到困擾或麻煩,而是將整個社會視為一個機體,並且找出能以何種方式將社會機體的健康建立起來。也因此必須運用權力來行使秩序、致富和健康的功能,這也是將社會做為保健、健康及理想中的長壽的背景環境加以處置的功能。但在權力的運作上並非依賴於某個單一的權力機器,而是由多重管控方式和一整套制度擔保的,這樣的管控在十八世紀有個總稱叫「治安」。
  2. 這裡所提及的治安並非現代意義的維護秩序機構,而是確保秩序、財富的合理增長和一般保健條件的機制的總合。在德拉馬爾的《治安論》中將治安分解成經濟管控、維持公共秩序的手段以及衛生的一般法規三種要素,而窮人的疾病問題就在經濟要素中被確認,接著國民人口健康跟保健問題被凸顯,因此健康政治就和上述三種要素一起成為政治目標。因為窮人問題和國民健康人口都將影響經濟、社會等層面,成為利害相關的因素,若無法確保這些因素,將使權力機器無法行使,政治也將難以健全。
  3. 若用這樣的概念來看現代政治的應用,我認為政府所執行的有關保健方面的政策都是為了使權力在運作上能順利行使,因為人民的健康將會是國家最寶貴的財富,擁有健康的人民意味著擁有更強大的綜合國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就像傅柯所說「不同的權力機器被調動起來管理身體,這不僅是為了從身體上榨取供血服務或是給它們加強各種職責,而是為了幫助並在必要的狀況下限制它們以確保它們的良好健康。」國民為國家權力的來源,為了能有效行使權力,就要確保國民健康,因此從現代的國民健康保險的設置、公共衛生的維護到食安問題的解決,都是與勞動力的保護、維持與保持有關。所以我認為,健康政治的實踐,仍然是政治與經濟維繫的必要條件,也仍然是權力行使不可或缺的角色。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政二B 胡詠恩 04114282)


  1. 18世紀的工業革命影響,開創以機器替代手工勞動的方式,造成生產力的提升,市場上的商品增加,強化資產階級的統治地位另外,使勞動力(人口)從農業朝向城市聚集,因此使勞動力得到重視和傳染疾病的擴散,成為社會上重要問題,導致醫學研究的發展。
  2. 醫學的發展是一種國家權力的介入但卻是較不易看到或是意識到的,早期醫院是將生病之人送入進行隔離,避免疾病的傳染,因此象徵的是一種死亡的場所,通常進得去出不來,而且「被送進去」常覺得是合理的,權力的行使會被解釋為正確的行為,但由於起初尚不發達,因此大多只能延長其壽命,卻不能獲得治療,而「貧窮者」時常是重度疾病的開始,因為他們沒有資源或是金錢去,所以當醫院滿的時候,無法再接受病人時,平窮的生病者就會造成社會問題,像是傳染疾病等,使醫療發展必需從「隔離層次」提升到「治療的層次」。
  3. 勞動力的重要性,亦為是促成醫療進步的因素之一,因為資產階級是被解釋為握有權力的人掌握著生產工具,但他們卻不是執行生產的人,因此勞動階級勢必是勞動力的來源,因此為了保持足夠的人口數量,有健康的勞動力,因為患病者是不可能讓生產力是穩定的,對資產階級是有傷害的,因此兒童需要健康的成長逐漸受到重視,為了保持勞動力得以存在,當然資產階級者也會受益,因為他們也希望自己的後代能接續自己的階層同時,利用將國家資源投資於生病者,避免讓他們受疾病的淘汰,就成為趨勢,後來衍生出專業的各科別,會分門別類地進行研究,臨床醫學也因此受到重視
  4. 從事醫療工作者,由於可以對患病者進行治療被人們視為較正面形象的角色,擁有較高的社會評價,因此政府會希望他們能為官方的行為做合理的解釋,運用資源與經費的投資,來鼓勵他們配合官方,因為醫療人員的養成和從事醫療行為都是相當耗費金錢的,且人們不容易對曾經或是未來會對他們有幫助的人,甚至是拯救生命的人進行質疑,對他們的言詞進行批判,會直接信任他們所說的,不過如今卻衍生出,人民對醫生的能力產生誤解,醫生是不能絕對的拯救生命,這項定律逐漸被遺忘,因此當自己的親朋好友逃不過死亡的時候,他們無法接受時會覺得是醫療人員未用心救治,覺得責任在於他們,而忘掉醫療會有無法救治的領域,因起初的醫療世界亦是如此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18世紀的健康政治中,得以看見在討論此議題之過程中,牽涉到社會許多不同的層面。所以18世紀推展出「將社會作為保健、健康以及理想的長壽的背景加以處置的功能。後起的三種功能-秩序、致富和健康的運作是則由多重管控的方式和一整套制度擔保的。」而這些管控及制度的總名稱即為治安。這也使得經濟、健康和公共秩序等社會中的各層面,都在政治運作的社會機體形成交會點並且是環環相扣的。
  2. 因此,個人的健康、家庭被分配到的一種連結作用、醫生被賦予的權力及醫療體系的建構形成,這些模式的運行都體現出了一種醫學與管理的交織情況。而健康政治在其推展歷史中所需面對的組織規畫、問題化過程與改革再生等,都再再顯示了一種與政治本身相似,息息相關而不可分的管理及改造之過程。
  3. 若欲檢視十八世紀健康政治之全貌,應當關注的是當時人們所身處的體制與權力管理背後所呈現的實際情況。人們願意自發地相信,進而成為其中體制內的一員或是人們早已無從逃避,因為他們已被建構於制度的運作之中,根本無從選擇。這同時也是經濟及文化等社會各層面所會面臨到的權力課題,牽涉的是一種人們究竟如何在權力運作體系中自處的現實以及社會中所運行的權力模式與生活在其中的人們的雙向互動關係又是怎麼樣的情況?生活是離不開政治問題的,那麼以「健康政治」為題的生命政治,想必亦是如此。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福科在此篇提及,在18世紀的時候,醫學和健康不再是「私人」的事情,在這個時期,它被問題化了,落入了國家的掌控之中,當然,也併入了像是宗教或是慈善相關組織的關注中。然而,「疾病分類政治學」出現了,它的來源眾多,涉及健康更涉及國民人口問題。無論是國家介入了較私人領域的個人健康問題,抑或是醫療專家過於涉入人們健康保健,都帶來了個問題:不同的權力機器被調動起來管理「身體」,我們要把讓自己保持健康作為一種責任。
  2. 那為什麼我們「相信」?既然國家、醫療機構將權力置入我們的私人領域中,那我們為什麼相信?福柯提到了權力行使的幾個功能,除了戰爭、和平、維持秩序和致富的功能,在18世紀的時候,出現了一個功能---將社會作為保健、健康以及理想中的長壽的背景環境加以處置的功能。我認為,在人民相信國家介入醫療能為大家帶來更好、更理想的社會環境和治安醫療專業協助能夠幫助延長人民壽命、改善總體健康之下,人們選擇去相信它。那醫療專業和國家治理者,是否是以「說真話」的方式來陳述這些政策或建議呢?那麼我們可能就不會說他們是「權威」介入了,不過確實他們所陳述的話語並不是錯誤,然而卻有權威性的產物出現。
  3. 這使我想到過去台灣在日治時期的模樣,自日治時期,台灣生活習慣、衛生大大改變,日本殖民政府介入了台灣的醫療衛生體系之中,在福柯文中提到的「治安」正適合用於日本對於台灣控管的方式,人口、衛生、保健,加上任何不良習慣:纏足、禁大麻等,日本制訂政策強行對台灣施行,甚至蓋了醫療院所、衛生所來控管人民保健,這樣做並不算是為了台灣人民著想,而是害怕勞動力消失、不方便控制人口抑或是怕台灣將惡習、疾病傳染給日人,過去台灣可能都是在私人、家庭中或者藉由宗教來達成健康處理。
  4. 如福柯所言,醫院的消失不過是種烏托邦是愈的投影點,醫療、醫院涉及許多面向的問題。權威介入醫學,界定哪些是疾病管制區,殊不知醫院才是惡化疾病的溫床,而醫生或相關專業者的「剩餘權力」造就其政治上的特權。至今,在我們活著的時代,健康政治又是如何體現?現今的相關專業越來越多,而人們也越來越依賴,這篇文章讓我思考自己是否也是在這樣的權力體系下生活著的?

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所有這一切都和健康政治的共時組織,把疾病視為社會全民的政治和經濟考慮難題的考慮分不開──這種考慮認為必須把這些難題當做壓倒性的政策問題並為它們尋求解決方法。
  2. 人做為政治權力的施行對象,為了避免將來沒有人可以統治,所以權力必須確保人類最低限度的生存空間和健康狀況,隨著社會進步和觀念改變,人類要求的除了最低限度的生存外,也要求關於環境和個體生存的條件必須提高。除了人類本身要求以外,政府也需要為此付出,以權力的上對下行使,使得人類可以有最大限度的存活可能。
  3. 就中世紀權力的本質而言,這種權力在傳統之中行使著兩種重大功能,即戰爭的功能和和平的功能……後起的三種功能──秩序、致富和健康──的運作並非依賴於某個單一的機器……這些管控和制度在18世紀有了一個總名稱即治安。
  4. 治安並不僅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意謂,也包含了維持人們健康、生活的意思,所以除了政府對人民最低限度的健康照顧外,也衍生了民間組織對於人民的醫療照顧和救治,因為勞動力是經濟基礎的必要條件,在18世紀當時還未進入機器生產的階段時,勞動力對於經濟發展相當重要,而因此政治的發展除了戰爭與和平之外,就延伸出其他和人本身相關的功能,像是城市規劃(下水道)、衛生(疫苗注射、醫院),家庭組織也因為關乎兒童發展而變得重要。
  5. 因此,對貧困進行完全的分解就成了必要,窮人的疾病這個特殊問題在生產對勞動的需要這個律令關係之中開始凸顯。
  6. 貧困帶來的問題有許多,但疾病是攸關人生存的問題所以特別被提出,連結到書中醫療是因為「勞動力需求」而產生出各種形式來看,「窮人的疾病」才成為特別需要關注的問題,因為窮人本身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工作而貧窮,如此一來已經減少勞動力,再加上疾病的因素,某一程度上將會拖累經濟發展,也會讓貧窮人口陷入循環內,所以將貧窮分出疾病問題之外以單獨解決,停工瓶窮人口解決的辦法,使其有能力承擔因為疾病而出現的花費。
  7. 但是疾病為甚麼要特別被提出而且成為解決的問題呢?除了國家發展的標準之一,疾病難道不是一種篩選健康人口的方式嗎?

18世紀的健康政治

  1. 福柯在疾病分類政治學於18世紀的問題化過程,看見其與健康和疾病在社會機體的多個層面出現有關,這個需要某種形式、集體性控制手段的難題,乃是涉及作為政策總目標的國民人口健康狀況。
  2. 18世紀的疾病分類政治學有兩個現象,一是多價性救濟程序的逐漸分離,這在『生產對勞動的需要』此律令關係中開始凸顯,二是一般國民人口的健康和身體素質良好作為政治權力本質目標的出現,在此開始關注以何種方式將社會機體的健康作為一個整體而建立起來。
  3. 權力機器被調動起來管理身體,這不僅是為了從身體上榨取供血服務或是給它們強加各種職責,而是為了幫助並在必要的情況下限制它們以確保它們的良好健康。
  4. 由此,福柯去討論權力本質、功能的變化,傳統之中乃是行使戰爭的功能和和平的功能,維持秩序和對致富的組織功能從中世紀以來被添加到前述功能之中,18世紀又一個更新的功能,即將社會作為保健、健康以及理想中的長壽的背景環境加以處置的功能。後起三者,秩序、致富和健康,是由多重管控方式和整套秩序擔保的。福柯聚焦分析這種轉化基礎與勞動力的擔保、維持和保持有關。
  5. 18世紀的健康政治中,開始創設了一種『人口技術』,人口的生物學性狀成了與經濟管理厲害相關的因素,圍繞這些性狀組織一種確保性狀服從、確保他們效用秩序增長的機器成了必要。
  6. 本文對權力功能的變化以及政治學內含領域的擴增之討論,令我試圖反思現今政治生活中治理與制度的涵蓋範疇,其擴展的過程、問題化的源頭,之中涉及權力本質、功能的轉變。到了21世紀,權力的本質、功能有了什麼更新?這是我閱讀過後給自己的提問。

淺述現代醫療的問題

  1. 18世紀的健康政治》,一篇敘述醫療的歷史的文章,從多重方面剖析18世紀的醫療。從政治和醫療如何結合?家庭、社會如何影響醫療的角色?再到「剩餘權力」擁有者醫生、醫院、醫療體系的變革過程。看似一篇簡單好讀的文章,但事實上卻可在18世紀看到現在的醫療、法律雛型,無論是門診制度、專業化醫院、階層化的醫生地位和臨床的研究與傳承,還是家庭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應負的未成年扶養義務,皆可以從文章中淺嘗一二。
  2. 文章中提及,醫療發展的初始源自於政府的經濟緊縮,政府為了提升可工作的勞工數勞動力發展了醫療業,這也就是一般國民人口的健康和身體素質良好作為政治權力本質目標的出現過程。無論經濟因素是否再為政府推廣醫療的目的,醫療如今已為與一般人民密不可分的權利,人民不再消極的等待,而是積極的要求政府賦予與保障。
  3.   醫療成為現在成為眾所周知、炙手可熱的問題,例如《優生保健法》中墮胎的問題、全民健保的問題,安樂死及老年人口長期照顧的問題等。巨大的社會成本支出,成為國家的包袱,同時也成為了納稅人間你我看不見的隱形壓力。醫療是提不起也放不下的問題,有些疾病沒有解決的辦法,但有時候是有解決的辦法但貧窮的人無力支付,換句話說,醫療在國家不給付的範圍成為不平等的呈現者,是可悲且無奈的。再者,由於我自身的家庭因素,了解現今政府因為健保經費的減縮,不間斷的刪減醫療人員的薪俸;也由於我國人民對醫療的熱愛與堅持,醫生快速的診斷與高藥性的給藥,就我而言,造成了人民身體健康的隱憂。
  4. 在這篇《18世紀的健康政治》中我提不出很多評論性的意見,僅能在我能力及所知所及的地方簡短論述對現代醫療問題的言論。政治為治人之學,醫療理所當然包含在內。

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說真話的勇氣

        原本眾人所理解的直言,是不隱瞞任何東西的言說真實。踐行直言,對一般人來說就是告知一切與真理相關連的事物,也是說出一切,說出想到的不管其是否為理性或是真理任何事物。但是,在傅柯的認知中,上述的方式確實是直言的一個條件,真正的直言,是言說者就必須擁有關注自我的實踐與說真話的勇氣。
        而直言,是一種涉及幾個人的活動,是和他人一起進行的一種活動,是兩個人的活動。這樣必定出現在直言的活動中如此重要的他人,即是實踐直言中不可獲缺的角色。因此,直言不僅是言說者在認識自我後的發展,更需要另一個直言者,所謂的「他人」,才能真正為著「述說自己為真」。在出現另一個直言者使自己成為述說自己為真之後,他也可能成為其他直言者的「他人」。這個「他者」的界定在現代是相當模糊,不像中古世紀時的那樣制度化,有著牧師權力的組織與設置這樣明確「誰」在傾聽,「誰」又在訴說。現代「他者」的角色,可能會與教育相連結,或為靈魂的嚮導,亦或是政治的建議,但不管這個角色的設定如何,都會是一個「直言者」,一個訴說真理的人。
        如此,不管是直言者或是「他人」,都會是「訴說自己之真」的人,在踐行直言、說出真理時,就必須要承擔直接冒犯他人、激怒他人甚至是訴諸暴力行為的危險。如同在《何謂直言》中所提,訴說真理將可能遭致不幸,因此,直言就與某種程度的勇氣有關,是直言者冒著打破與他人關係的危險。這樣不顧危險,通過說真話展現說真話的勇氣言說者,就會使接受者透過他的直言來關注自我。
        是以,我們若想成為一個「直言者」,都需要另一個「他人」來讓我們真正能夠訴說自己為真。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才可以真正的成為能夠「訴說自己為真」的人。當我們成為直言者時,我們也將成為社會上述說真實的人所需要的那個「他人」,也因此,學會直言,我們在學習如何擁有說真話的勇氣後,就將成為他人生命中那個他者,成為真正的直言者。

說真話的勇氣

  1. 傅柯在說真話的勇氣這篇,不斷的提示說真話就是主體在呈現他自己,而不是主體在訴說某一個離自己很遙遠的真理,可見,這個真話是和主體本身相當關聯的。
  2. 在這裡不再談論如何說真話或者如何辨別真話,首先,我想要探討真話和公共有什麼關係,既然這個真話是和自己很有關係的,那為何要將他拿出來在公共空間討論呢?我認為這個說真話的主體他必須要通過和他人的互動才能凸顯出說真話這件事情本身的意義,如果這個說話者只是在自己的空間裡說話,那麼他只是喃喃自語,而且,這個行為並不會改變什麼。
  3. 接下來,我想探討的說真話的目的,一個人為什麼要在公眾面前毫不保留毫不掩飾的呈現他自己,他想要達到什麼目的或者改變什麼?如果說他這麼做只為了要堅持自己的信念,這樣的說法是非常沒有說服力的,我想,應該是這位說話者,有一個想要追求的價值,他甚至能為了這個價值讓自己身處險境之中,不同於聖賢,在語出之前會先評估自己的話語是否適切,直言者是非常銳利的直接把他腦理想的原味的呈現。
  4. 最後,我想探討為何"說「真話」"這件事情相較於過往越來越難以被實踐,我認為這和隨著歷史的堆疊,越來越多本身沒有是非對錯的事物,因為被太多錯誤的說法給混淆或者太多人在原本不會有「假的」的事物上面動了手腳,以假亂真,導致我們必須要辨別的項目也隨之增加。比如說,在還沒有整形手術的技術出現之前,所有人都真實的呈現本身的容貌,我們不需要去討論他/她身體的部位是「真的」或「假的」;但在整形手術出現之後,他/她的身體是能被改變的,所以當我們見到一個很漂亮的人的時候,我們就有可能會懷疑會想要去辨別真偽。如今我們也越來越看不清楚事物的原型,這時的眾說紛紜,就是試圖要對原型做還原的動作,雖然不能確定現況和真實之間的距離到底是拉近或是遠離,但是,一旦我們停止思辨,那我們可能就會停滯不前,等到議題又浮上檯面被啟動,已經不知道要從何下手了。
  5. 前面幾篇我們讀到批判和啟蒙,這兩件事物都是我們嘗試對原型進行還原,原型是被動的被還原;而直言和說真話,我認為,這兩件事情的原型就轉變成是說話者本身,由原型自己主動地發出聲音來引起他人的注意,而為什麼會引起憤怒,是因為接受者並不知道原型是什麼,而且他很可能是顛覆接受者想像的,或者甚至是和聽話者的想法相牴觸,導致他們對這類話語出現抵抗,此時雖和真實最靠近,我們卻又可能不斷擦身而過……

說真話的勇氣


  1. 在直言的議題上,除了定義直言本身外,我們也會衍生出福柯所說的「說真話的勇氣」。直言即是一種說真話的方式,同時也像是一面鏡子,結合心中所想與眼前所見,直接而坦率的映照在人的面前。在反思自我及面對眾人時,如何說真話?在面臨他人的直言時,如何接受諫言?反映出了說真話與勇氣間的密切連結。
  2. 直言者透過講真話來展現他的勇氣,而此一行為已是經過了自我內心的整理與審視,並將自我的想法付諸實行,真實地呈現在所欲直言的對象面前。在直言遊戲中,值得注意的部分是,在直言者及傾聽者所應當共同建立的雙向互動關係中,任一方都可能導致直言的「破局」,直言者能否擁有無畏的勇氣與決心,進而甘願冒受風險也要言說真理傾聽者是否在聽到某種難堪亦或是冒犯的真相後,願意鼓起勇氣接受直言?兩方的選擇都將成為直言關係中的構成要件,而兩方的選擇也同樣是不易的。
  3. 在政治社會的實際運作中,從直言者乃至傾聽者之間,會共同形塑出一種環境,若是兩者之間存有歧見,將會導致一種不利直言的境況。在進行直言這一活動中,直言者本身就已是如履薄冰,更何況是在傾聽者身上所發生的效果是難以預測的。然而,對於一個下定決心的直言者,儘管障礙重重,通往真理的路,卻永遠對那些心中懷有勇氣的人們敞開。而這樣堅持的念想,更是投射於它們的心中,成為驅動著他們直言的動力。




說真話的勇氣

  1. 對於研究直言的意義,傅柯希望藉以切入真理、權力與主體的關係,而這是因為他認爲一名直言者的存在是讓另一個人能夠言說自己的真的條件,同時,言說自己的真與關注自己的概念連結,也就牽涉到批判工作的其中一個實踐領域——自己對自己的控制關係。
  2. 不過我認為問題在於,直言者如何能夠讓另一人進行自我實踐的工作?若是以傅柯所舉的其他相似角色如心理醫生、精神分析師,是比較容易解釋的,因為他們的權力由機構賦予,就如同他分析國家權力特點時所指出的,國家以種類繁多的形式、機構進行主體化的工程,而個體則接受這種主體化過程。這是在國家的主體化形式中,雙方各取所需的行為,例如精神病患者在醫生所定義的精神病架構下說出有助於醫生改善自己病情的真話,而醫生則在此工作中得到聲望與金錢。
  3. 而直言的情境的情境大不相同,直言往往不涉及總體的主體化形式,而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並且也不是各取所需,直言甚至是冒著破壞兩者關係的風險,顯示這可能是一次性的賽局而非重複性賽局,如此要如何確保接受者在直言遊戲之中進行自我實踐,將是個很大的問題,即便傅柯說直言遊戲之中,言說者與聆聽者都須具備勇氣,前者需要承擔風險的勇氣;後者需要具有接受的勇氣,而這是難以確保的。
  4. 我認為傅柯所謂,直言者是另一人進行自我實踐的必要條件,有兩項重點,第一是在關注自我的過程中,客觀公正的批判是難以達成的,往往需要藉助他人的觀察。第二則是相較於說真話的其他三種人——賢哲、預言者、授業者——而言,直言者是唯一將聆聽者的所處的情勢與其境況直接點出,提供他自我實踐機會的人,否則賢哲、預言者都帶有留下闡釋空間的傾向,且前者言說的是關於世界的普遍性原則(What is);後者言說的是與時間相關的未來情境(What will be)。最後,授業者所言說也比較接近賢哲所,是與個體的自我實踐相對無關的。
  5. 關於討論直言本身對於真理、主體與權力是否具有意義,除非找出直言者與他者的自我實踐之間穩固而明確的關係,否則可能會顯得有些牽強。

說真話的勇氣

  1. 直言是告知一切,但是與真理相聯繫的:告知全部的真理,不隱瞞任何真理,告知真理而不把它隱藏在任何東西後面,但還需兩個補充性條件,第一真理必須是說話人的個人意見,而且他必須將其作為他所想的東西說出來,並且不是不情不願;第二主體必須在敘說他表述為自己的意見、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條的這一真理時,冒某種類型的風險,並且這一風險與他和其說話的人有關。有些情況下,直言甚至可能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例如:大迪奧尼斯打算殺死柏拉圖之事。亞里斯多德將靈魂的偉大和直言的實踐相聯繫時,他強調了直言和勇氣之間的關係。所謂的直言遊戲因此成了冒險講真話者和同意傾聽真話者之間的一種協議。
  2. 直言者一方面勇敢直言,一方面還勇於承擔聽到傷害性真相之對話者,也就是將自己與他者的關係置於險境。與預言家不同,他以自己的名義說話並且對其所說的話負責,他不以謎的方式說話,他的言辭甚至可能被直接地給予規定性價值。他也與賢者不同,直言者本質上非保持緘默的人,言說是他的本分、責任、義務和職責,他無權逃避。福柯於最後再次說明了,預言家、賢者和授業者是直言者之外三種說真話的人。
  3. 由上述可知,直言於生活中可被視為既困難卻又崇高的行為,困難是因為直言者需承擔本來不必要承擔的風險,崇高是因為他或許幫助了對話者認識自己是什麼人,自己卻沒有什麼直接的好處。直言者那說真話的勇氣是從何而來?既然知道說真話對自己未必好,卻還是勇敢地直言,是因為是朋友所以沒關係,還是當時的情況促使他必須直言?其中存在著理想嗎?若所有的人都相信直言帶來全然正面的結果並且接受事實被視為常態,這個世界會更加美好嗎?還是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呢?若無法發生,是什麼原因阻擋了這種行為。

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何謂直言

  1. 在福柯看來,直言是一種高尚的品格,在古希臘的政治環境下,公共場所大聲疾呼的哲學家和給君王建議的進諫人都是直言者。後者明顯類似於中國古代“諫臣”的感覺,前者則是雅典民主制度的反映,更類似於現代民主的情況。那麼在現代民主制度下,到底怎樣去直言,就變成了從政者的嚴肅問題。
  2. 民主政治為了確保執政者能確保民眾之利益,採取了投票的形式使多數人的支持者擁有公權力。那麼從政者是否要因為直言而坦然面對失去選票的問題?或者說為了當選是否可以避開某些事實不去談論甚至用模棱兩可的話誤導選民?
  3. 首先我先表達一個觀點,民主制度下,民眾在選舉中去選擇的應該是其認為有能力治理國家的人,而不是所有事情和自己觀點一樣的人。猶如在經濟危機中既想政府解決債務危機又不願意加稅或延長退休年齡的希臘民眾,事實上,大部分具有投票權的民眾在涉及自身利益時是短視盲目的。現存於世的主要民主國家之所以不採取“事事公投”的模式不僅是效率過低和成本過高的原因,也是因為我們默認不能將所有大事都交付於民眾。
  4. 從政者不同於科學家,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不需要全世界一半的人認可才被承認,但從政者想施行其主張必須被一半的選民同意,故而任何可能失去選票的直言都很難被表達。
  5. 在已知某議題處於無法直言的情況下,從政者只能採取兩種行為,一種就是放棄個人觀點,向民眾妥協,並且在執政後會採取他們滿意認同之政策,幾時這一決策在其判斷中明顯是錯誤或短視的。然而有政治追求與政治理想的從政者絕不會做出這種選擇,正如韋伯所說的“諂媚大眾是政治人最應避免的”。這項需要判斷力和熱情並存的事業,必須堅持正確的決策,堅持心中的真理。
  6. 那麼“善意欺瞞”民眾似乎反而變成了唯一的選擇,從某種角度而言,這種執行真理的行為似乎反而成為了一種“變異”直言。
  7. 回頭審視自己的觀點與推論,其中似乎有很大的“精英主義”的嫌疑,但我認為福柯的直言引導我走到了這個奇怪的答案。

何謂直言

  1. 福柯認為直言的兩種特徵就是信念和真理的完全一致,言說者說的就是真的,因為他知道那是真的且它真地是真的。言說者必須具備某些道德品質,才能證明他通達真理。只有當某人在言說真理時存在著某種風險或危險,他才被認為是使用直言或夠資格被成為直言者。
  2. 在此,我試想因直言必須要承擔某些風險,具備某種責任,若今天言說者在發表直言時,內容與其沒有直接利益關係,身為聽者是否可以判斷他所言說並非真理?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相互作用形成其社會角色,我認為成為一個通達真理的直言者必須符合其社會角色,才能使聽者相信。就像知識分子有其專業,若今天他發表了超越自身專業之言論,難道不該質疑其可信度?
  3. 直言與啟蒙或是知識的使用相似,都需具備被批判、指責的勇氣,都需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擁有知識所以較通達真理,但一定有義務成為直言者?文本中提及幾段直言的故事,我認為擁有權力者必須明智,使所有人都能使用直言。只有當有人能使用直言批判他,從而對他的權力與命令加以限制的時候,行使權力的人才會明智。
  4. 我試想民主政治中,一位直言者必須受到掌有權力之人無條件的保障,即使因為直言而得罪他人,都需使其能無顧慮行使直言。我認為直言在民主政治中並非義務,掌有權力者無權要求人人行使直言,但有義務保障直言者行使直言。福柯認為直言必須考慮權力及地位,若人人都能直言那就失去了直言的意義,試想因地位及權力而限制了直言,還可以繼續論民主政治?

何需直言

1.  什麼是直言?說實話或言說真理?聽者如何分辨其中真偽,也就是如何相信或不相信?
直言就是說出自以為是正確的話語。可能是實話也可能是真理。但這兩者都不容易被接受,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面對真理或事實的勇氣。真偽與否其實在於直言者的信用額度,如果信任他這個人,那麼他所說的話就會全盤相信;反之,若不信任,即使大家都知道他所說為真,也不會被相信。聽者依據本身的喜好來獲取他所想聽到的資訊。對於真假他或許不是特別在意。就像現今政治社會一樣,大家都知道政客老是說一些五四三,但因為過度強調選民的權力/權利,即使我們知道這不是真的,但還是會有很多自以為覺醒的人在那邊義憤填膺、慷慨激昂。至於事實是否能實現,這些不知為何在興奮的人一點也不在乎。
2.  在什麼情況下,誰必須討論直言?必須議論無法或不願直言的情況?
在討論與一個人生命相關的情況中,那個人跟對抗的decision-holder必須討論直言的必要,因為這是對於生存最重要的關鍵,只有在急遽意識到生命將被剝奪或有被剝奪的可能。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根本沒有人在乎。若無法或不願直言,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
3.  直言是為人的勇氣,也是民主政體的公民必要的德行?若因直言得罪同胞,引來妒恨或怨怒,如何保持直言?
直言當然是一個勇氣,也當然是公民德性的一部分。說出實話需要一些勇氣來面對那些有可能會反駁他的人,或是有可能會討厭他的人。如果他評估這些成本足夠讓他說實話,我想他應該是不會在乎的。舉例來說就是殺人一千自損七百的道理。因為值得所以也沒有什麼好失去的。這世上本來就很多心智狀態薄弱、意志不堅定的人,若是因為怕傷害到他們而蒙蔽自己的嘴巴和腦袋,這些人注定就是失敗(他們根本無法意識到自己的價值),人生是自己的,又為何要受這些人限制?若不能接受實話那也是他們的問題,或許人們該反思的是為甚麼總是批判說實話的人、而不是檢討無法接受實話的人本身?
4.  健全之民主需要什麼樣的公共言說態度與能力?民主政體的公民有權要求人人直言和願意聽別人說話?
需要有包容其他人說出想法的胸襟,也需要一點說話技巧去渲染此話的效果及之後的興風作浪。但我想民主政體的公民是無法要求人人都直言,畢竟直言是一種選擇,可以選擇說出自以為正確的話,也可以選擇不說。聽別人說話也是一種選擇,可以選擇聽、也可以選擇不聽,大家都只會想聽自己想聽到的話,但一個人的選擇可以決定那個人的風範和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