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我覺得安全機制是一種試圖導正行為缺失的一種方式,努力在維持社會繼續運轉的前提下、努力不讓行為缺失的人毀掉這個人口構成的群體,保持平衡的關鍵是不超過可接受的範圍。而規訓就是一個法律表意的象徵,完全屬於安全機制的尺度。各種法規的產生都是因為安全機制的擴大。我們必須訴諸一整套規訓系列,他們在安全機制之下擴散,並使安全機制得以運行。
  2. 空間問題:主權在領土的界線內行使,規訓在個體的身上施行,安全則對整個人口實行。主權跟規訓及安全都是因為多樣性(若皆相同也就沒什麼是否安全的必要了)的存在而有的東西。多樣性就是一種動態的意象,使得規劃首都(城市)顯得重要。
  3. 主權為領土確定首都,提出了政府所在這問題;規訓建構起一個空間,提出要素的等級和功能分配;安全則試圖規劃一個環境,根據事件、系列事件或可能要素,在一個多價的和可變的框架中調節。但環境是人造的因果要素。天然環境曾是不變的,但因為主權的涉入環境改變、理所人口的生存周遭改變,環境是可變且也是易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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