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直言,是一種涉及幾個人的活動,是和他人一起進行的一種活動,是兩個人的活動。這樣必定出現在直言的活動中如此重要的他人,即是實踐直言中不可獲缺的角色。因此,直言不僅是言說者在認識自我後的發展,更需要另一個直言者,所謂的「他人」,才能真正為著「述說自己為真」。在出現另一個直言者使自己成為述說自己為真之後,他也可能成為其他直言者的「他人」。這個「他者」的界定在現代是相當模糊,不像中古世紀時的那樣制度化,有著牧師權力的組織與設置這樣明確「誰」在傾聽,「誰」又在訴說。現代「他者」的角色,可能會與教育相連結,或為靈魂的嚮導,亦或是政治的建議,但不管這個角色的設定如何,都會是一個「直言者」,一個訴說真理的人。
如此,不管是直言者或是「他人」,都會是「訴說自己之真」的人,在踐行直言、說出真理時,就必須要承擔直接冒犯他人、激怒他人甚至是訴諸暴力行為的危險。如同在《何謂直言》中所提,訴說真理將可能遭致不幸,因此,直言就與某種程度的勇氣有關,是直言者冒著打破與他人關係的危險。這樣不顧危險,通過說真話展現說真話的勇氣言說者,就會使接受者透過他的直言來關注自我。
是以,我們若想成為一個「直言者」,都需要另一個「他人」來讓我們真正能夠訴說自己為真。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才可以真正的成為能夠「訴說自己為真」的人。當我們成為直言者時,我們也將成為社會上述說真實的人所需要的那個「他人」,也因此,學會直言,我們在學習如何擁有說真話的勇氣後,就將成為他人生命中那個他者,成為真正的直言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