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何須直言


什麼是直言?說實話或言說真理?聽者如何分辨其中真偽,也就是如何相信或不相信?
  1. 直言者說的不單是真實的想法、信念,更是言說真理,直言者是說真話的人。
  2. 聽者如何分辨其中真偽,也就是如何相信或不相信?面對這個問題,聽者不可能以「直言者所說的內容不是真話」為拒絕相信直言者的理由,因為不是說真話的就不在直言者的界定範圍內,如同對直言者的定義乃是:「言說真理的人,直言者說的就是真理,因為他知其為真,因其真的為真。」並且,直言,呈現的是真理與現實世界的某種關係。由於此,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回答的不是如何分辨直言者的言說內容,不能停留於如何判定如何確保真理取得過程的準確、與陳述是否為真,而是找出真理與現實世界的作為直言呈現的交互關係,即如何分辨真或偽的直言者?
  3. 直言者是說真話的人,但說真話的不一定是直言者。一個人所言與真理一致,不代表他就是直言者,因為使用直言乃是言說真理的一種特定態度。直言的使用,必須處於涉及風險、危險的處境,使用直言是需要冒風險的勇氣,並且這種危險來自「他者」,因為直言不僅是真理的展示,更是批判的功能,也因此危險的直言活動並非出自義務,而是基於責任的一種自由。根據以上直言的特性,可得知一個人言說真理的態度是檢驗他是否為一個直言者的關鍵。
  4. 當我們認識了其為直言者,他所言說的必是他所知道為真的真理,那麼下一步,經過「認識直言者確立真理的途徑」的過程,聽者更能得知不容置疑的確定性和明確證明,必足以相信其所言的是真實的真理。相信之後,是否接受、順應直言者道出的真理則又是另一個截然不同的問題。
在什麼情況下,誰必須討論直言?必須議論無法或不願直言的情況?
  1. 直言中的真理,涉及直言者與對話者間關係的變化(對立、緊張、決裂),亦可能威脅直言者或與其對話者的性命存立,直言的使用置人於危險的境地。直言也總是處在:直言者較弱勢、下對上位者直言的情境種,直言者的言說可能帶來懲罰甚至殺身之禍,因直言者選擇的是坦率、批判而非說服、奉承。此外,倘若對話者無法明智的參與在直言活動中,許可直言者暢所欲言,那麼一個人將無法使用直言。
  2. 可見在直言活動中,直言者面臨風險的威脅也面臨使用直言的困難,也因此直言者向對話者討論直言,闡述造成直言者本身無法或不願意使用直言的情況,即建立「直言契約」,目的就是要讓直言得以施展,同時也或多或少的降低直言者在言說過程中所冒的風險。
直言是為人的勇氣,也是民主政體的公民必要的德行?若因直言得罪同胞,引來妒恨或怨怒,如何保持直言?健全之民主需要什麼樣的公共言說態度與能力?民主政體的公民有權要求人人直言和願意聽別人說話?
  1. 我認為直言是民主政體的公民權力而非公民義務。民主政體必須讓公民認識直言如同認識其他公民權力,使用直言的權力更是與人們的言論自由權密不可分,也正是因為使用與否乃出自公民自由,直言並非義務、必要德行,而是公民個體自主的責任認定、抉擇的表現。
  2. 一直言者因其直言招惹同胞怨怒,在古典民主中可能遭到公民大會放逐,剝奪其使用直言的身分。在現代民主政體中,言論自由權的保障像是形成一種直言契約,將降低直言者在自身上所冒的風險;但同胞的敵意依然不會消除,直言者必須時時防範同胞敵意所引起的攻擊行為,以免導致自己無法使用直言。直言者本身何以持續保持選擇使用直言?這問題最終則回歸到言說者本身的自由抉擇。
  3. 若問民主政體如何使直言者保持勇於直言?則跟民主政體需要什麼樣的公共言說態度與能力有極大關係:一個健全的民主政體,必須避免其政體的運行在眾說紛紜下「排斥真理」、「遠離追求公共的善」,民主做為一個仰賴公民政治參與的政體,更要注重其公民公共言說的態度與能力,直言作為言說真理的一種態度,它在現實政治生活的施展,都跟其他公共言說態度互相牽扯作用,民主政體要能健全,重要的就是不讓此種言說真理的途徑,在充滿敵意的政治環境下被實際的放逐。
  4. 健全的民主政體無法強制公民接受任何途徑下顯示的真理,因為這有違民主政體本身在公民自由上的根本價值,但它能培養公民在公共言說上具備分辨論述是否為真理的能力,必須培養看中言說真理的態度,以免公民因著沒有檢驗真理的能力,而視任何一位喋喋不休的人為直言者;以免公民因著喪失自主接近真理的能力而排斥真理;以免公民不看重言說真理而恣意使用言論的自由;以免公民因著蔑視直言而迫害直言。
  5. 然而即便在健全民主政體下的公民也無法要求人人直言,因為直言的本質是出於自主地為真理負責,但是,愈趨我在上述描述中的健全的民主政體,其公民才可能會更多的傾聽他人的公共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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