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自由主義的治理藝術

  1. 傅柯認為在18世紀出現了自由主義的治理藝術,是為了限制國家內部的治理權力,看似是相對於國家理性——武力、財富、支配力的擴張,其實是國家理性的強化,它維護、充實、完善了國家理性。就這個層面看來,應該可以將其生命政治的概念視為是自由主義治理技術下的一環。首先,在他的概念之中,生命政治與自由主義治理技術興起的時代接近,另外,權力模式的轉換樣態也極為近似。
  2. 傅柯認為國家理性被強化了,而且是藉由限制對內主權的方式。而生命政治則是由主權權力或是說利維坦式的權力轉變而來,也就是透過壓制、攫取的手段,掌握住人的生殺大權轉向生產各種力量,使其生長,並順其自然發展。健康政治就是如此的案例,國家透過將醫療、醫生的地位提高,並且透過家庭建立起衛生保健的觀念,以確保國家經濟能夠在有效的疾病防治與健康的國民之上獲得增長,正是一種「使其生長,順其發展」的控制方式。我認為這與自由主義所謂「限制對內主權」的概念接近。
  3. 雖然說限制了對內主權,但實際上是加強了控制,健康政治也就證明了「國家理性的強化」,而我認為傅柯關於「司法實踐轉向真理實踐」的說明正好解釋了這個過程。如果簡單將司法實踐轉向真理實踐定義為:從正當性的二元區分轉向轉向架構的釐清,這就像是人們從排斥痲瘋患者到研究天花病毒並以疫苗治癒之,也就是如同法律機制到安全機制的進程。就此看來,自由主義的治理藝術出現可以說是意識形態的層次,而其下又包含了健康政治、安全機制、生命政治的概念,每個概念都不完全獨立,並且與其他概念相互包含。
  4. 不過在這邊我認為阿岡本對傅柯的批判值得一提,他認為生命政治不是主權式權力被所謂的治理式權力取代的結果。將生命納入政治領域,構成主權權力的核心,也就可以說生命政治對身體的生產即為主權權力的原初行動,因此在本質上,主權式權力與自由主義治理藝術出現後的權力模式是相同的。不過在傅柯對於後者的描述中,彷彿是歷經了本質上的轉變。這邊就可以進行追問,究竟國家主權行使的本質為何?這種本質與人的生命有無關係?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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