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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傅柯所謂的安全機制,就我的理解是指在犯罪的刑罰運用或預防發展等方面的事務,會被許多社會問題所支配,例如在危機或是饑荒等時刻的犯罪率是否會因為懲罰而改變,亦即在一件犯罪事實發生後,要看的不僅是如何讓犯罪者得到懲罰或教化,還要發現是否犯罪的發生是因為安全機制的不完備。這讓我想起今年三月在內湖發生的女童割喉案,案情就不再贅述,當時女童媽媽忍痛所說:「如此的隨機殺人事件,嫌犯早就已經失去理性,並不是靠立法或處置就可防堵類似問題再度發生,而是要從家庭、從教育努力去改變。」我想我們都很清楚造成犯罪的原因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個人問題,其發展和社會問題、社會階層與經濟影響都有影響。但是在這樣自顧不暇的環境下,要如何去建構一個安全機制?
  2. 當時總統蔡英文這樣說:「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的責任,就是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接受公平的教育,擁有穩定的工作,過著正常的生活。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並且,在反毒,兒少安全,警力,心理健康和精神醫療這些面向上加倍努力。」
  3. 我們若用安全機制來探討犯罪,可以發現一個個體的犯罪行為或許是集體的「社會責任」。假設今天社會上各個不同的個體,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溫飽,而且每一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都沒有受到極端的壓迫或欺辱像是家暴或校園霸凌等;在這樣的社會裡,還會有為數不少的人想要選擇用犯罪的方式來滿足其所欲嗎?
  4. 如同書內所說:「主權者將必須在物質要素意義上的自然介入人類的本性意義上的自然交接點上行使權力,在此接點上,環境成為決定性的自然因素。這就是主權者必須干預的地方,而如果他想改變人類的話,必須通過作用於環境來實現,而這也是一項用來處理環境的政治技術的出現。」所以,若想真正健全社會安全機制,或許只有政府在妥善行使權力後,從教育、經濟安全、及心理健康等層面根本強化,才可能徹底防杜犯罪的滋生,也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態度,使安全機制得以健全的必要條件。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此篇文本中,福柯著重於探討生命權力與生命政治,並提出三種治理機制:法律機制、規訓機制和安全機制。安全機制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的安全而施加的控制技術,它在當代的表現更為顯著。福柯認為必須從一套機制和程序的角度來看待權力的理論,權力並不是「自行產生」或「自行存在」,它們並不建立在自身之上。要維持安全,法律機制首先立定法律規範人的行為,規訓機制利用監視和糾正控制罪犯,安全機器非上述機制的典型形式,而權力就被計算於三個機制中。
  2. 福柯在文本中提出許多例子,其中以罪犯的例子最讓我印象深刻。當法律機制制定出法律條文時,這樣的權力行使就將人的行為劃分為二,允許與禁止都被明確主張。我認同福柯所說三個機制不一定會循序作用,其中也可能發生相互矛盾的情形。當罪犯因為法律而被執行死刑時,就會與規範機制形成矛盾,罪犯被處以死刑那如何發揮糾正與再教育呢?而也不會出現後續的安全機制。
  3. 試想,在我們生活的領土中,主權在領土確定了首都構成了政府,政府以規訓建構了空間,以安全機制規劃了空間中的環境,所有一切都是機制與程序,所有一切都經過規劃與界定,那我們為何還要探討、爭取自由?真正自由的人應該就是我們認為偏差的人吧?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政二B 胡詠恩 04114282)




  1. 此篇文章中,傅柯將國家的發展分成兩個部分進行討論,一個是安全,另一個則是空間的關係,並將兩者連結進行融合。
  2. 定義安定的條件,以社會的安定是穩定經濟的必要發展的項目,並從歷史的演進,分析為鞏固社會安全,而產生出規訓、監獄和司法系統等制度,且此觀念從早期中古世紀就已存在,主要目的是為了嚇阻,並不是為了懲戒,因為較重的刑罰,會直接奪取人的生命,因此並不能發揮糾正的功能,亦表示規訓不可在此人身上發揮其效益;且國家的司法系統的制度也衍生其他的管理機制,如管理、立法制度和醫學行為等環環相扣。
  3. 空間的關係衍生至整體的環境,隨著歷史的腳步,城邦的發展到國家的誕生,以致領土成為需要重視的環節,因為是政治權力得以運作的範圍,且需要重視的領土是有人民的,因此人口成為要點,因為要有人在可使制度得以運作,無人民的領土,近乎等同有無此領土的主權,變得無關緊要;並從梅特的文本切入,鄉村與城市需要分割的必要性,因為17世紀社會是有階級制度,和首都出現的合理性,為了使政治權力可以運作,有必要條件如道德化的榜樣、經濟貿易的集散地與學術的生產地等,因此位於國家中心的首都,似乎就能涵蓋全部的領土,發揮其最大功效,因此建構起如軍營的模式,城市中央一定是重要的大街,為貿易的集散地,商業可在此蓬勃發展,並可從人民的居住位置,辨別其社會地位與財富等,但是愈密集的貿易活動,代表著人口的密度可能越高,同時,複雜程度可能愈高。
  4. 由於城市的規劃是國家所規劃,如何確保城市流通,使經濟貿易等其他功能得以發展,也同時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如社會安全和疾病,一般的發展兩者會呈現正相關,但國家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其風險降到最小化,因此安全問題成為才會誕生,成為權力必須干涉的必要性。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安全機制,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的安全而施加的技術—它在當代表現的越來越顯著。
  2. 對於安全,社會不斷建構更完善的機制,第一階段:使用禁令式的刑法,告訴人民不能做什麼,這樣的指令非常清楚,但只能做到事後處罰還有初步的預防犯罪;第二個階段則加入了,對罪犯的監視、審查和控制,並給與一套教養技術對其進行改造;第三個階段,則是將整套安全機制和社會所衍生問題相互結合評估,而權力也會在這個階段做分析並作資源分配。
  3. 安全就是一種使法律和規訓的老式轉子運轉的方式,但必須被社會機制所控制,而因為社會所能動用的資源非常有限,而維持安全必須要設置許多系統,相互配合,因此必須付出相對的成本,決定要發展哪種方面的安全機制則由權力從中支配。
  4. 福柯又從空間及環境兩者來探討如何落實安全機制,從空間的角度,討論首都治理:一個國家必須有首度嗎?首度應該要具備審美和象徵的關係、要有道德教化的功能、樹立良好道德的榜樣、布道演講者一定是最好的、應該要是學院薈萃之地。再討論空間安排:首度必須要置於領土的何處?而不同階級不同社會的人和首度間的相對距離應該如何調整,才能使整個國家更加穩定,而其中我們還必須要考慮到流通性的問題。
  5. 環境則是作用在空間之中,一定距離間實體的相互作用,它是作用的中介,作用在期間"流通"的要素,而且這要素是自然的,包含地理、氣候、自然存在和道德存在的人類之前永久結合和交錯,而統治者必須要在環境的支配之下行使權力。
  6. 在現代,因為網路社會更加蓬勃的發展,但我認為,社會在這方面建構的安全機制並沒有達到足夠完善的境界,使得網路安全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但這個問題是非常難以解決的,相對於過去,網路的空間是虛擬的存在,我們很難去控制其空間的安排,再來其環境也相當的複雜,在其中流通的環境要件都不是人類長期研究的"自然"對象,不再是我們熟悉的問題,處理起來當然更加棘手,加上因為人和人之間的互動不再是實體可見,讓本來更難以預測的人性,以更多變的形式在虛擬空間湧現出來,因此處理這個問題是非常困難的但它也是必須要被不斷討論、修正的。
  7. 再來我想要探討對於建構安全機制所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和統治者對於資源間安排的問題,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一些安全機制的建構已經大略的完成了,但機制因為必須要是持續和環境配合,因此必須要不斷的對它更新,而社會不斷的複雜化則會衍生出越來越多新的問題甚至問題是越來越複雜,對此,成本的付出越趨近龐雜,統治者的選擇,應就如何安排資源達成國家最大安全化為目的,而設定目標,但這個"如何設計"制度的過程,是非常難以執行的,而且也必須時刻的回到社會和人民的身上,持續的關注,公民也必須要對上回饋才能相輔相成,因此批判也是不能被停止的全民運動。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社會中密集而又無法脫離的權力關係網,建立起了權力機制。談到權力機制的運行則會有控制技術的衍生。在面對某種類型的社會問題時,福柯舉出了三種不同的模型,其擁有三種形式,第一是對於允許及禁止的進行二分後,將禁止的行為與懲戒結合後,形成法規的法律機制。第二是更多著重於監視、診斷及改造的規訓機制。第三是導向將其控制在一個社會可接受且其能合適地運作之模型之中的安全機制。三者之間並不會排斥,在實際的社會運作情況中,三者可能結合分工,甚至變得日益龐大,成為社會環境之形塑要角。
  2. 政府如何建構一個安全機制乃至作用於社會環境的這個課題,即是一種政治技術。而這樣的技術於國家的治理者而言,是非常關鍵性的學問,治理之理想目標應是社會最適合的運行模式,也可以說是深遠影響了身處於此環境中的我們。治理者的工作包羅萬象而複雜多變,例如:他既要制定法律,也要讓環境中的經濟、政治及文化等順利推展,使其能被人們所遵從,更要樹立起典範,讓人民願意信服而受其支配。
  3. 以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所身處的安全機制與環境,都可能是經過一連串理性而精密規劃後的產物,因此,福柯所說的「對於自由的渴望」乃應運而生,其中所展現的不屈從與批判,即是透過自我之技術,進而對此環境進行反思與檢討。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我覺得安全機制是一種試圖導正行為缺失的一種方式,努力在維持社會繼續運轉的前提下、努力不讓行為缺失的人毀掉這個人口構成的群體,保持平衡的關鍵是不超過可接受的範圍。而規訓就是一個法律表意的象徵,完全屬於安全機制的尺度。各種法規的產生都是因為安全機制的擴大。我們必須訴諸一整套規訓系列,他們在安全機制之下擴散,並使安全機制得以運行。
  2. 空間問題:主權在領土的界線內行使,規訓在個體的身上施行,安全則對整個人口實行。主權跟規訓及安全都是因為多樣性(若皆相同也就沒什麼是否安全的必要了)的存在而有的東西。多樣性就是一種動態的意象,使得規劃首都(城市)顯得重要。
  3. 主權為領土確定首都,提出了政府所在這問題;規訓建構起一個空間,提出要素的等級和功能分配;安全則試圖規劃一個環境,根據事件、系列事件或可能要素,在一個多價的和可變的框架中調節。但環境是人造的因果要素。天然環境曾是不變的,但因為主權的涉入環境改變、理所人口的生存周遭改變,環境是可變且也是易動的。

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1. 在18世紀的健康政治與此篇文章之中所提到的生命政治概念,我認為是一種對國家功能的批判。主流想法中的國家功能不外乎是保護人民生存、工作、財產等等所謂的「基本權利」,為人民服務。不過從犯罪防治和健康政治的例子來看,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前者在安全機制——佐以法律與規訓——之下,最重要的是成本考量,也就是如何在防治犯罪的成本與收益之間取得平衡,這表示國家作為一個主體是理性的,保護人民並非其首要的價值,重點在於自身的存續。後者的批判則更為明顯,為了自身存續與總體經濟的發展——或者更完整的說,加強總體的有形國力——衛生觀念不斷被宣導,甚至保健專家也進入了權力核心,在此人民很明顯只是國家的工具。
  2. 所以究竟國家存在的目的是什麼?若從人作為一獨立自主的個體來看,人權、自由、平等,這些在自然狀態下受到威脅的價值,在國家的主權之下,又被司法機制系統化的、有條件地剝奪,並且在這種壓制之中進行主體化的過程,給人民建構出「當下的景況是符合自由、平等的」的假象。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假設人類沒有從原始獨立的狀態,向群體生活發展,直至建立國家,科技不會如此發達,人類總體上的生活也不會如此便利。我想,活在主權國家之中,就不可在個體層面中追求上述價值,因為那終將是矛盾的,另外,我認為傅柯的「對權力的不斷鬥爭之中才有自由」或許也與此相關,那意味著取得國家層次與個人層次之間對於上述價值的平衡點,否則可能走向無政府主義或是另一個極端——極權統治,兩者都毫無以上價值的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國家或許可以簡單說是人追求有限價值的一種媒介。
  3. 關於環境的概念,我認為其意義在於提供了安全機制完整的切入點的參考。若說安全機制是一種相較於規訓更貼近問題本身,更加接近後設形式的的權力策略,那麼對環境的認知就是這個權力策略得以發揚的中介。以犯罪防治為例,統計犯罪率、估量懲治手段的成本與效果是安全機制的一環,那麼環境中各種效果的因果循環——例如:隨機殺人造成社會恐慌,進而形成某些人對政府的不信任,再加上他們可能的經濟與家庭的問題,形塑反社會人格,最後再度出現隨機殺人事件——則提供了安全機制進行估量的完整環節。若說環境是一種循環過程,我認為用網狀結構形容將會更加貼切,當權力策略能深入其中每一節點,可把問題的嚴重性與國家付出的成本平衡,也同時建構了一個新的環境,出現新的問題,環境與安全機制的交互作用接著循環不斷。
  4. 傅柯提到在環境之中,個體根本上來說只是在生物學的意義上生存,這讓我懷疑,人能夠以獨立於生物學之外的意義生存嗎?或是說能否不藉由生物學就賦予人完整的意義?

安全機制 空間與環境

  1. 當鬥爭和真理之間重要的基本關係喪失效力,任何分析話語與理論為某種祈使話語所支撐,且迫於開啟全面性分析網絡時,權力非建立在自身之上或自行產生,其定義更非一般理論之闡述。健康議題,如同安全問題,關乎於整個空間與環境,無法獨立存在於社區之外,考慮問題時必須做整體的考量才能達到真正的健康。
  2. 因此,在做分析規劃時,流動性和多樣性須被參考,法律機制、規訓機制和安全機制相互關聯,各部分都有不同治理技術。其中安全機制在當代越顯重要,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安全而施加的控制和管理技術。尤其網路發達的現代社會,對於安全機制的討論我認為值得探究,因為網路世界帶給我們便利,卻衍生不必要的安全疑慮,政府應當如何取得平衡,已經不是過去那些方法所可以解決的,依照文章中的說法,關於社會中的多樣性和流動性的部分,我想將是更加劇波動和影響,空間和環境也是全球性的,複雜度必然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