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機制、空間與環境
- 此篇文本中,福柯著重於探討生命權力與生命政治,並提出三種治理機制:法律機制、規訓機制和安全機制。安全機制主要是為了保障社會和人口總體的安全而施加的控制技術,它在當代的表現更為顯著。福柯認為必須從一套機制和程序的角度來看待權力的理論,權力並不是「自行產生」或「自行存在」,它們並不建立在自身之上。要維持安全,法律機制首先立定法律規範人的行為,規訓機制利用監視和糾正控制罪犯,安全機器非上述機制的典型形式,而權力就被計算於三個機制中。
- 福柯在文本中提出許多例子,其中以罪犯的例子最讓我印象深刻。當法律機制制定出法律條文時,這樣的權力行使就將人的行為劃分為二,允許與禁止都被明確主張。我認同福柯所說三個機制不一定會循序作用,其中也可能發生相互矛盾的情形。當罪犯因為法律而被執行死刑時,就會與規範機制形成矛盾,罪犯被處以死刑那如何發揮糾正與再教育呢?而也不會出現後續的安全機制。
- 試想,在我們生活的領土中,主權在領土確定了首都構成了政府,政府以規訓建構了空間,以安全機制規劃了空間中的環境,所有一切都是機制與程序,所有一切都經過規劃與界定,那我們為何還要探討、爭取自由?真正自由的人應該就是我們認為偏差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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