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主體與權力

一、為甚麼研究權力:主體問題
主客體問題總觀來說就是個人(主體)與世界(客體)之間的定位問題,這兩間之間如何相互應用及影響。我們的歷史,無疑就是對於過去的總和認知,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現在我們的存在ˋ我們對於自己的定義。一旦置入歷史,便要意識到歷史的意識是如何影響我們的。我們現在所認知合理的一切,是因為歷史的淵源如此,因為過去的人如此,是我們無條件且無意識接受的結果嗎?理性化和政治權力的氾濫相互影響而出現的抵抗是對知識的抵抗嗎?哲學的任務就是防止理性超越既定經驗的限度、「哲學的任務就是對政治合理性導致的權力氾濫保持警覺」。在這權力結構下,我們又可能成為甚麼?很常聽到Unity in diversity,意味著在多樣性中找到一致性。但我個人認為就是因為這種口號讓大家漸漸失去思考我們到底是甚麼東西構成的?在總體下漸漸失去個體性,是我們要的主體嗎?二、如何施展權力?甚麼構成了權力關係的特殊性?
權力的展現就是使原本不願意做某件事的某個人,改變自己立場去完成你希望他所做的事。可以是相互妥協彼此分工完成,或是強制一方完成(用威逼或利誘的方式)。權力是很難討論大小或分散集中的。權力的討論要在行為模式上才能看的出來它運作之後的結果。權力展現的手段可能是暴力的運用。想想所謂的公權力不就是有使用暴力的權限嗎?但權力的本質永遠不會是因為擁有多少暴力。就像在一個班上,拳頭大的人不一定就是擁有最多權力的人,真正能讓人信服而影響他人作為的可能是飽讀詩書的文生。權力只能運用在擁有自由意識或自由情況下才有用。
三、如何去分析權力關係?
對於權力關係,我們的任務無疑是要去懷疑和分析這些作用在我們所處的環境中權力如何應用在我們身上、影響我們的行為。權力關係根植在我們的社會之中。國家各種治理的情況下、在國家機構的支撐下,權力關係被理性化和中心化了、被精心制定了。
四、權力關係和策略關係
每一種權力關係的背後都存在一個計謀的影子。統治就是權力的普遍結構。我們活在這種狀態中,被既定、被算計清楚的狀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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