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柯提到一個問題「想像一種權力在自身內部將“什麼”,“為什麼”和“如何”融為一體是否合法?」讀過此篇可以看出,福柯主要當然是要探討「如何」,那麼要將它放入這個問題,它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在我的認知,談論「權力如何施展」這樣的問題,他本身就不是在探究權力的關係,而只是一個權力得以發揮的途徑,也就是福柯所言「要將權力關係而不是權力本身作為分析的對象」,當我們將主軸放在如何施展,是以權力本身為分析對象,是放在權力之外去談論,更別說要將其置入福柯提到的這個問題當中。我認為,權力的施展這樣的問題是合法的,它和福柯提出的問題相呼應,當權力展現的時候,發生了什麼?有什麼樣的要素在支撐它?當這類的問題形成,才可以去探討如何施展。
- 綜合此篇的論述,關於權力有兩個讓人覺得有些和「權力」性質相差甚遠的關鍵詞彙:同意、自由。先談我們所謂民主國家所強調最重要的一點-自由,「自由」這個和權力如此相對的詞,卻是相互依存的關係,也就是說要有足夠的條件,才得以構成「權力」,假如沒有足夠的自由空間來反抗,權力就不構成,也沒有了它的意義。當權力和自由衝突到極致,其中一方便會消失,發想,在資本主義社會,如此強調自由,權力卻更無所不在,還有許多種形式,我認為,這個現象足以證明自由是支撐權力的這點。另外,為什麼談論權力的時候會提到「同意」這個詞呢?曾有人說:「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所授予的。」這句話正確嗎?如此一來,權力還可以叫做權力嗎?權力和同意無關,一旦妥協,它就不再構成「權力」一詞,它握有一切並且不轉讓,應該說,也許它只是給出選項,要大家選擇,但它不會徵求大家同意,其實那根本不算什麼同意,「同意」只是個看似民主的偽裝罷了。
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主體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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