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主體與權力的讀後思考

  1. 要理解權力關係的相關性,或許我們應考察多種抵抗形式,以及解散這些關係的諸多努力。……這些對抗要抵制的是,男人對女人的控制權,父母對孩子的控制權,精神病學家對精神病人的控制權,醫藥對民眾的控制權,政府對人們生活方式的控制權。(P.112)
  2. 在本篇中,福柯提到他的研究對象是「主體」而非「權力」,因主體會以各種形式出現,無論是上方提到的上對下的權力行使,又或者是主體自願將自身轉化成工具進行勞動以換取勞動報酬,對於主體來說將自己客體化是常見的。但客體化的意義到底是甚麼呢?將權力行使中的主體客體化,對於解讀權力的行使這件事情會比較容易嗎?
  3. 如果個人是自由的,為何會讓權力的行使轉化成文中所說的具有征服性呢?因為如果人是自由的,願意服從國家權力,那權力的征服性就不會存在了,而人們也不會為了反抗權力的行使而對權力進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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